2008年3月3日星期一


「最後一強」(THE ONE)

「宇宙,不只一個,不是單一宇宙。宇宙有很多個,是眾多宇宙。我們有能力往來宇宙之間;不過,宇宙旅行受到嚴格監管。
你,不只一個;你有很多個。每人都同時在幾個宇宙裡生存,這局面本來是穏定的,現在有人要加以破壞,此人要成為獨一至尊、『最後一強』。」

這套由哥倫比亞公司製作,我國武打巨星李連杰主演的「最後一強」,片長88分鐘,屬IIA級分類。由李連杰主演,當然不乏打鬥場面;不過,加了特技配合,有點兒誇張。個人覺得沒有硬橋硬馬那麼好看,有點兒浪費了李連杰,可能因為是外國人執導哩。

本文第一段是取自電影開始時的敍述,已經很清楚地闡述了故事的背景及概念。故事述說監管宇宙平衡的特警羅豫(李連杰飾),因為在一次任務中,意外地殺死了在另一世界的「自己」,但發覺自己力量大了,行動敏捷了,樣貌也年輕了。這種誘惑誘使他千方百計去到另外的宇宙,把「自己」殺死。同時,他亦成了宇宙頭號通輯犯。

故事開始時,羅豫已殺死了123個「自己」,現只剩下3個「自己」,故此能力大增,近乎超人。他把另一個也殺了,但為追捕的特警所擒獲。但他在被送往宇宙監獄前一刻逃脫了,並去到最後的一個「自己」的宇宙,到了美國洛杉磯,對付最後的一個「自己」─洛杉磯刑警羅基(李連杰分飾),假若他能成功,沒有人知道會發生甚麼事,他可能成為宇宙最強的人,甚至是─「神」。故事就這樣發展開去。

這個故事的背景概念很新穎,亦頗有趣。不過細嚼之下,又似乎熟口熟面。

「這局面本來是穏定的,現在有人要加以破壞,此人要成為獨一至尊。」有方法使自己力量增大,表示可以淩駕別人;行動更敏捷,表示可以駕馭時間;樣貌更年輕,表示可以操控自己的生命。這個誘惑,誰可以抵擋?
「天主看了他造的一切,認為樣樣都很好。過了晚上,過了早晨,這是第六天。」(創1:31)
「蛇對女人說:『因為天主知道,你們那天吃了這果子,你們的眼就會開了,將如同天主一樣知道善惡。』」(創3:5)
這個世界原是這麼美好,我們原可以生活在樂園裡,不過原祖父母受不了蛇的誘惑,希望能與天主一樣知道善惡。結果…
電影中的羅豫由執行任務的特警變成頭號通輯犯,而我們的原祖父母由天主所喜愛的,最後被逐出樂園。

兩位特警追捕羅豫,並阻止他對付羅基,避免他擁有全部力量,引致不可預測的災難。這肖似創世紀中樂園的最後記載。
「上主天主說:『看,人已相似我們中的一個,知道了善惡;如今不要讓他伸手再摘取生命樹上的果子,吃了活到永遠。』上主天主遂把他趕出伊甸樂園,叫他耕種他所由出的土地。天主將亞當逐出了以後,就在伊甸樂園的東面,派了「革魯賓」和刀光四射的火劍,防守到生命樹去的路。」(創3:22-24)

在「原罪」這個命題的討論中,我們會問「假若原祖父母當時能抗拒蛇的誘惑,我們今天的情況會是怎樣的?」同樣的問題會繼續,「如果亞巴郎當年不願離開自己的故鄉…」,「如果梅瑟逃避去面對法老王…」「如果瑪利亞不願做耶穌的母親…」

「你,不只一個;你有很多個。每人都同時在幾個宇宙裡生存。」我在我過往生活中的選擇,做就出今天的我。不同時期的不同選擇是否做成不同的我,正如電影中,羅基是洛杉磯刑警,羅豫是通緝犯,另外的「他」可能是無惡不作的人、律師、同性戀者、偉人、或是平平無奇的人。

天主給人最珍貴的是「自由意志」,人的墮落是自由意志的選擇,人在天主的救恩計劃中,可以貢獻而又屬於自己的,亦是自由意志。亞巴郎選擇離開自己的故鄉,梅瑟選擇去面對法老王,瑪利亞選擇依從天主的安排,做就了我們今天這個宇宙。

電影最精彩部份是在結尾,我用了這個部份給我的慕道者總結整個慕道課程。

正如故事的英文簡介一開始便說─Everyone is capable of good and evil。結尾的情節當然離不開羅基與羅豫決戰,亦即「善」與「惡」大戰。事實是李連杰大戰李連杰,亦即人的內心挣扎。人在生命中有許多誘惑,在領洗後會有更多,人要警醒,就好像羅基感覺到危機的接近,又如經上所載「你們要當心,要醒寤,因為你們不知道那日期什麼時候來到。」(谷13:33)。在日常生活中,我們會面對很多不同價值觀的情況,正邪一時難以分辨,究竟那一個是羅基、那一個是羅豫?有兩位慕道者回應,當然要問理由。一說是靠直覺,一說是由他們的打鬥方式去分辨。對呀!正如我們的導師耶穌所吩咐的「我給你們一條新命令:你們該彼此相愛;如同我愛了你們,你們也該照樣彼此相愛。 如果你們之間彼此相親相愛,世人因此就可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。」(若13:34),所以可以由我們的行為去表達我們的基督徒身份。要表達我們的基督徒身份不一定要在大事情上,在我們日常生活中、一些鎖碎的事情上、一些毫不起眼的事件中亦可令其他人認出我們是基督的門徒。「好!善良忠信的僕人,你既在少許事上忠信,我必委派你管理許多大事:進入你主人的福樂罷!」(瑪25:21)。在最後一幕,要把羅豫送到宇宙監獄時,羅豫把自己和羅基掉包,險些兒奸計得逞,幸好在最後一刻,由羅基手指上結婚介指留下的痕跡確認出他的身份。

而最後的是所謂「萬民四末」的「天堂」與「地獄」,是羅基與羅豫被送到的地方。這裡賣個關子,故事結局已給說穿了,再把這個也說出來,恐怕大家沒有興趣看到結尾。只可以說,大家可以由這最後片段去觀摩「天堂」與「地獄」,希望大家捉到鹿識脫角吧。

金水
2008年2月22日(建立聖伯多祿宗座慶日)

3 則留言:

匿名 說...

我覺得.....
都唔知關聖經咩事...
完全狗屁不通....

Unknown 說...

很好,中心思想。

Unknown 說...

haha, 真係耶教甚麼也扯上,這已是走火入"魔"了。
依你所言,善人一定要耶教?現實中,邪人出自耶教的更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