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魔戰王貝奧武夫》是一部以史詩作包裝的商業電影,一切商業原素:猛男、美女、魔獸、打鬥、萬馬千軍等均包羅其中。然而在商業背後,卻又不難發現製作人的一點慨嘆――慾望。
公元507年――一個神魔交錯的時代,富庶的丹麥正受魔獸格蘭德爾所侵,國王赫羅斯加請神勇的魔獸獵人貝奧武夫獵魔。貝奧武夫成功獵魔,但同時亦發現赫羅斯加王的秘密:他年輕時為得到財富、權力及榮耀,而與魔后發生關係,而魔獸格蘭德爾正正就是他與魔后所生的兒子。貝奧武夫受命刺殺魔后,卻同樣受魔后所誘。而他的選擇竟與年輕時的赫羅斯加王相同:為得到財富、權力及榮耀而甘心屈服。接掌成為新丹麥王的貝奧武夫一直征戰沙場,戰無不勝。但數十年後某日他得知魔后背棄了當日的約定時,他要背負的卻是比年輕時更大的代價……
人被慾望所困任何時代亦然,無論是貝奧武夫、赫羅斯加王,還是片末繼承王位的韋格努夫會屈服於魔后的誘惑,都是對慾望的崇拜,希望得到無上榮耀所致。製作人亦以神勇的貝奧武夫為例,表達出多勇敢的壯士,若屈服於慾望下,也是失敗收場。
然而軟弱的人類是否只能屈服於慾望,等待滅亡?其實耶穌已為我們解答了這問題,耶穌三退魔誘說明了世上的慾望不足恃,亦說明甚麼才是真正的偉大。貝奧武夫亦承認了一個事實:「耶穌基督證明了世上沒有英雄。」越是想成為偉大的,也就越走向滅亡。相反,越是自甘卑微,則越走向永生。
大凱撒
2008年3月11日星期二
死亡筆記I及II
電影中的主角夜神月是一個充滿正義感的青年,所以攻讀法律,希望成為檢控官,或步其父親後塵,任職警界,也是執行滅罪的角色。
但是,一次偶然,夜神月進入警方網站,發現大量的罪犯因搜集證據困難,便逃離法網,而受害者家屬更因此眼巴巴看著罪犯離開法庭洋洋得意的樣子。
夜神月為了證實一下網站的資料,竟親自前往夜店觀察其中一名脫罪的殺人犯,見其真的洋洋自得,宣稱自己殺人時神志不清,因此法官判其無罪。夜神月憤怒的眼神惹怒殺人犯,拿出利器向夜神月恐嚇。
逃離夜店,夜神月十分憤怒,把手中的法律大全大力擲向地下洩憤。此時,他看到地上有一本筆記簿,寫著DEATH NOTE的字樣,他把筆記拾起,看到筆記說明,只要把認得的人的名字寫在筆記上,寫上死因,此事便會如實發生,若不寫上死因,此人便會在二十秒後心臟麻痺而死。
夜神月一笑置之,但也把筆記帶回家。回到家後,適逢電視新聞又報導一宗因證據不足而犯人開脫的案件,受害者家屬在法庭門外大哭,夜神月以玩笑的心情寫下犯人的名字便睡覺了。
第二天清早,新聞報導該名犯人真的因心臟麻痺而死,夜神月才知道這死亡筆記是真的,這便展開他一連串執行正義的行動,由日本開始,全球罪犯逐一死亡,引發犯罪者的恐慌,犯罪率下降七成,這時,電影的戲肉才正式開始,因為警方不能坐視大規模「死刑」的執行,即使死者真的罪有應得。
但是,警方束手無策,於是借助國際名偵探L的力量,希望能破解這不明的殺戮狂潮。同一時間,日本民眾,把這正義執行者名為「奇拿」。民眾分裂成兩派,一派支持奇拿的審判,佔了七成,另一派則認為他也只不過是另一個殺人狂,因為法律的制裁才能說是公正的,任何人不能代替法律。
電影精彩的地方固然是因為拍得十分緊湊,高潮叠起。但更重要的是,它和觀眾內心的互動,才是更精彩的地方。
當觀眾看到夜神月執行他的審判,洋洋得意的殺人犯,威脅他生命的人在火車軌旁倒下時,都不期然心中喝采,這是我們的人性,看到惡有惡報,我們感到高興。這就是為什麼美國的超人、蜘蛛俠、蝙蝠俠能這麼大行其道的原因,我們不會認為超人不守法律。這就是人性。
這亦是夜神月心中的思想——法律實在有限,而在這個惡貫滿盈的世界,我們需要超越有限的能力,這就是神,夜神月自己就是神,就是正義的化身。
本片精彩的地方,就是導演要把夜神月從神的地位拉下來,以L的角度去看——即使是正義,但若以殺人的手法去制裁,最終也是另一個殺人犯而已。人,真的有能力成為超人,成為神的化身嗎?這不是亞當、巴貝耳塔等人的想法嗎?所以,我們天主教的倫理神學認為,無論目的怎樣正確,手段不正,便是犯了效果論。
所以,在觀影的過程中,我們自己的內心便會時常受誘惑要成為神,代入夜神月的角色。
不知這是不是導演的原意,但影片卻清楚地表達出,人,不可能是神,不可能真正的大公無私,當夜神月向L動殺機時,大家對他的投射便一掃而空,這只不過是導演把他從神壇拉下來,但,我們想成為神的思維,卻是昭然若揭。
到影片的結尾,夜神月不單不能成為神,更且為求目的,不擇手段,把心愛的人也殺死,父親的親情亦不顧,我們可以看到人的現況:就是從想做神的「理想」,墮落至成為魔鬼的一個心路歷程。
我們可能會覺得不寒而慄,但這其實就是我們真實的心靈寫照。我們若要擺脫這成魔的路,唯一的方法就是承認人的有限,在有限中尋求超越,超越人的陷墮。
楊孝明 (第九屆)
電影中的主角夜神月是一個充滿正義感的青年,所以攻讀法律,希望成為檢控官,或步其父親後塵,任職警界,也是執行滅罪的角色。
但是,一次偶然,夜神月進入警方網站,發現大量的罪犯因搜集證據困難,便逃離法網,而受害者家屬更因此眼巴巴看著罪犯離開法庭洋洋得意的樣子。
夜神月為了證實一下網站的資料,竟親自前往夜店觀察其中一名脫罪的殺人犯,見其真的洋洋自得,宣稱自己殺人時神志不清,因此法官判其無罪。夜神月憤怒的眼神惹怒殺人犯,拿出利器向夜神月恐嚇。
逃離夜店,夜神月十分憤怒,把手中的法律大全大力擲向地下洩憤。此時,他看到地上有一本筆記簿,寫著DEATH NOTE的字樣,他把筆記拾起,看到筆記說明,只要把認得的人的名字寫在筆記上,寫上死因,此事便會如實發生,若不寫上死因,此人便會在二十秒後心臟麻痺而死。
夜神月一笑置之,但也把筆記帶回家。回到家後,適逢電視新聞又報導一宗因證據不足而犯人開脫的案件,受害者家屬在法庭門外大哭,夜神月以玩笑的心情寫下犯人的名字便睡覺了。
第二天清早,新聞報導該名犯人真的因心臟麻痺而死,夜神月才知道這死亡筆記是真的,這便展開他一連串執行正義的行動,由日本開始,全球罪犯逐一死亡,引發犯罪者的恐慌,犯罪率下降七成,這時,電影的戲肉才正式開始,因為警方不能坐視大規模「死刑」的執行,即使死者真的罪有應得。
但是,警方束手無策,於是借助國際名偵探L的力量,希望能破解這不明的殺戮狂潮。同一時間,日本民眾,把這正義執行者名為「奇拿」。民眾分裂成兩派,一派支持奇拿的審判,佔了七成,另一派則認為他也只不過是另一個殺人狂,因為法律的制裁才能說是公正的,任何人不能代替法律。
電影精彩的地方固然是因為拍得十分緊湊,高潮叠起。但更重要的是,它和觀眾內心的互動,才是更精彩的地方。
當觀眾看到夜神月執行他的審判,洋洋得意的殺人犯,威脅他生命的人在火車軌旁倒下時,都不期然心中喝采,這是我們的人性,看到惡有惡報,我們感到高興。這就是為什麼美國的超人、蜘蛛俠、蝙蝠俠能這麼大行其道的原因,我們不會認為超人不守法律。這就是人性。
這亦是夜神月心中的思想——法律實在有限,而在這個惡貫滿盈的世界,我們需要超越有限的能力,這就是神,夜神月自己就是神,就是正義的化身。
本片精彩的地方,就是導演要把夜神月從神的地位拉下來,以L的角度去看——即使是正義,但若以殺人的手法去制裁,最終也是另一個殺人犯而已。人,真的有能力成為超人,成為神的化身嗎?這不是亞當、巴貝耳塔等人的想法嗎?所以,我們天主教的倫理神學認為,無論目的怎樣正確,手段不正,便是犯了效果論。
所以,在觀影的過程中,我們自己的內心便會時常受誘惑要成為神,代入夜神月的角色。
不知這是不是導演的原意,但影片卻清楚地表達出,人,不可能是神,不可能真正的大公無私,當夜神月向L動殺機時,大家對他的投射便一掃而空,這只不過是導演把他從神壇拉下來,但,我們想成為神的思維,卻是昭然若揭。
到影片的結尾,夜神月不單不能成為神,更且為求目的,不擇手段,把心愛的人也殺死,父親的親情亦不顧,我們可以看到人的現況:就是從想做神的「理想」,墮落至成為魔鬼的一個心路歷程。
我們可能會覺得不寒而慄,但這其實就是我們真實的心靈寫照。我們若要擺脫這成魔的路,唯一的方法就是承認人的有限,在有限中尋求超越,超越人的陷墮。
楊孝明 (第九屆)
2008年3月3日星期一
「最後一強」(THE ONE)
「宇宙,不只一個,不是單一宇宙。宇宙有很多個,是眾多宇宙。我們有能力往來宇宙之間;不過,宇宙旅行受到嚴格監管。
你,不只一個;你有很多個。每人都同時在幾個宇宙裡生存,這局面本來是穏定的,現在有人要加以破壞,此人要成為獨一至尊、『最後一強』。」
這套由哥倫比亞公司製作,我國武打巨星李連杰主演的「最後一強」,片長88分鐘,屬IIA級分類。由李連杰主演,當然不乏打鬥場面;不過,加了特技配合,有點兒誇張。個人覺得沒有硬橋硬馬那麼好看,有點兒浪費了李連杰,可能因為是外國人執導哩。
本文第一段是取自電影開始時的敍述,已經很清楚地闡述了故事的背景及概念。故事述說監管宇宙平衡的特警羅豫(李連杰飾),因為在一次任務中,意外地殺死了在另一世界的「自己」,但發覺自己力量大了,行動敏捷了,樣貌也年輕了。這種誘惑誘使他千方百計去到另外的宇宙,把「自己」殺死。同時,他亦成了宇宙頭號通輯犯。
故事開始時,羅豫已殺死了123個「自己」,現只剩下3個「自己」,故此能力大增,近乎超人。他把另一個也殺了,但為追捕的特警所擒獲。但他在被送往宇宙監獄前一刻逃脫了,並去到最後的一個「自己」的宇宙,到了美國洛杉磯,對付最後的一個「自己」─洛杉磯刑警羅基(李連杰分飾),假若他能成功,沒有人知道會發生甚麼事,他可能成為宇宙最強的人,甚至是─「神」。故事就這樣發展開去。
這個故事的背景概念很新穎,亦頗有趣。不過細嚼之下,又似乎熟口熟面。
「這局面本來是穏定的,現在有人要加以破壞,此人要成為獨一至尊。」有方法使自己力量增大,表示可以淩駕別人;行動更敏捷,表示可以駕馭時間;樣貌更年輕,表示可以操控自己的生命。這個誘惑,誰可以抵擋?
「天主看了他造的一切,認為樣樣都很好。過了晚上,過了早晨,這是第六天。」(創1:31)
「蛇對女人說:『因為天主知道,你們那天吃了這果子,你們的眼就會開了,將如同天主一樣知道善惡。』」(創3:5)
這個世界原是這麼美好,我們原可以生活在樂園裡,不過原祖父母受不了蛇的誘惑,希望能與天主一樣知道善惡。結果…
電影中的羅豫由執行任務的特警變成頭號通輯犯,而我們的原祖父母由天主所喜愛的,最後被逐出樂園。
兩位特警追捕羅豫,並阻止他對付羅基,避免他擁有全部力量,引致不可預測的災難。這肖似創世紀中樂園的最後記載。
「上主天主說:『看,人已相似我們中的一個,知道了善惡;如今不要讓他伸手再摘取生命樹上的果子,吃了活到永遠。』上主天主遂把他趕出伊甸樂園,叫他耕種他所由出的土地。天主將亞當逐出了以後,就在伊甸樂園的東面,派了「革魯賓」和刀光四射的火劍,防守到生命樹去的路。」(創3:22-24)
在「原罪」這個命題的討論中,我們會問「假若原祖父母當時能抗拒蛇的誘惑,我們今天的情況會是怎樣的?」同樣的問題會繼續,「如果亞巴郎當年不願離開自己的故鄉…」,「如果梅瑟逃避去面對法老王…」「如果瑪利亞不願做耶穌的母親…」
「你,不只一個;你有很多個。每人都同時在幾個宇宙裡生存。」我在我過往生活中的選擇,做就出今天的我。不同時期的不同選擇是否做成不同的我,正如電影中,羅基是洛杉磯刑警,羅豫是通緝犯,另外的「他」可能是無惡不作的人、律師、同性戀者、偉人、或是平平無奇的人。
天主給人最珍貴的是「自由意志」,人的墮落是自由意志的選擇,人在天主的救恩計劃中,可以貢獻而又屬於自己的,亦是自由意志。亞巴郎選擇離開自己的故鄉,梅瑟選擇去面對法老王,瑪利亞選擇依從天主的安排,做就了我們今天這個宇宙。
電影最精彩部份是在結尾,我用了這個部份給我的慕道者總結整個慕道課程。
正如故事的英文簡介一開始便說─Everyone is capable of good and evil。結尾的情節當然離不開羅基與羅豫決戰,亦即「善」與「惡」大戰。事實是李連杰大戰李連杰,亦即人的內心挣扎。人在生命中有許多誘惑,在領洗後會有更多,人要警醒,就好像羅基感覺到危機的接近,又如經上所載「你們要當心,要醒寤,因為你們不知道那日期什麼時候來到。」(谷13:33)。在日常生活中,我們會面對很多不同價值觀的情況,正邪一時難以分辨,究竟那一個是羅基、那一個是羅豫?有兩位慕道者回應,當然要問理由。一說是靠直覺,一說是由他們的打鬥方式去分辨。對呀!正如我們的導師耶穌所吩咐的「我給你們一條新命令:你們該彼此相愛;如同我愛了你們,你們也該照樣彼此相愛。 如果你們之間彼此相親相愛,世人因此就可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。」(若13:34),所以可以由我們的行為去表達我們的基督徒身份。要表達我們的基督徒身份不一定要在大事情上,在我們日常生活中、一些鎖碎的事情上、一些毫不起眼的事件中亦可令其他人認出我們是基督的門徒。「好!善良忠信的僕人,你既在少許事上忠信,我必委派你管理許多大事:進入你主人的福樂罷!」(瑪25:21)。在最後一幕,要把羅豫送到宇宙監獄時,羅豫把自己和羅基掉包,險些兒奸計得逞,幸好在最後一刻,由羅基手指上結婚介指留下的痕跡確認出他的身份。
而最後的是所謂「萬民四末」的「天堂」與「地獄」,是羅基與羅豫被送到的地方。這裡賣個關子,故事結局已給說穿了,再把這個也說出來,恐怕大家沒有興趣看到結尾。只可以說,大家可以由這最後片段去觀摩「天堂」與「地獄」,希望大家捉到鹿識脫角吧。
金水
2008年2月22日(建立聖伯多祿宗座慶日)
「宇宙,不只一個,不是單一宇宙。宇宙有很多個,是眾多宇宙。我們有能力往來宇宙之間;不過,宇宙旅行受到嚴格監管。
你,不只一個;你有很多個。每人都同時在幾個宇宙裡生存,這局面本來是穏定的,現在有人要加以破壞,此人要成為獨一至尊、『最後一強』。」
這套由哥倫比亞公司製作,我國武打巨星李連杰主演的「最後一強」,片長88分鐘,屬IIA級分類。由李連杰主演,當然不乏打鬥場面;不過,加了特技配合,有點兒誇張。個人覺得沒有硬橋硬馬那麼好看,有點兒浪費了李連杰,可能因為是外國人執導哩。
本文第一段是取自電影開始時的敍述,已經很清楚地闡述了故事的背景及概念。故事述說監管宇宙平衡的特警羅豫(李連杰飾),因為在一次任務中,意外地殺死了在另一世界的「自己」,但發覺自己力量大了,行動敏捷了,樣貌也年輕了。這種誘惑誘使他千方百計去到另外的宇宙,把「自己」殺死。同時,他亦成了宇宙頭號通輯犯。
故事開始時,羅豫已殺死了123個「自己」,現只剩下3個「自己」,故此能力大增,近乎超人。他把另一個也殺了,但為追捕的特警所擒獲。但他在被送往宇宙監獄前一刻逃脫了,並去到最後的一個「自己」的宇宙,到了美國洛杉磯,對付最後的一個「自己」─洛杉磯刑警羅基(李連杰分飾),假若他能成功,沒有人知道會發生甚麼事,他可能成為宇宙最強的人,甚至是─「神」。故事就這樣發展開去。
這個故事的背景概念很新穎,亦頗有趣。不過細嚼之下,又似乎熟口熟面。
「這局面本來是穏定的,現在有人要加以破壞,此人要成為獨一至尊。」有方法使自己力量增大,表示可以淩駕別人;行動更敏捷,表示可以駕馭時間;樣貌更年輕,表示可以操控自己的生命。這個誘惑,誰可以抵擋?
「天主看了他造的一切,認為樣樣都很好。過了晚上,過了早晨,這是第六天。」(創1:31)
「蛇對女人說:『因為天主知道,你們那天吃了這果子,你們的眼就會開了,將如同天主一樣知道善惡。』」(創3:5)
這個世界原是這麼美好,我們原可以生活在樂園裡,不過原祖父母受不了蛇的誘惑,希望能與天主一樣知道善惡。結果…
電影中的羅豫由執行任務的特警變成頭號通輯犯,而我們的原祖父母由天主所喜愛的,最後被逐出樂園。
兩位特警追捕羅豫,並阻止他對付羅基,避免他擁有全部力量,引致不可預測的災難。這肖似創世紀中樂園的最後記載。
「上主天主說:『看,人已相似我們中的一個,知道了善惡;如今不要讓他伸手再摘取生命樹上的果子,吃了活到永遠。』上主天主遂把他趕出伊甸樂園,叫他耕種他所由出的土地。天主將亞當逐出了以後,就在伊甸樂園的東面,派了「革魯賓」和刀光四射的火劍,防守到生命樹去的路。」(創3:22-24)
在「原罪」這個命題的討論中,我們會問「假若原祖父母當時能抗拒蛇的誘惑,我們今天的情況會是怎樣的?」同樣的問題會繼續,「如果亞巴郎當年不願離開自己的故鄉…」,「如果梅瑟逃避去面對法老王…」「如果瑪利亞不願做耶穌的母親…」
「你,不只一個;你有很多個。每人都同時在幾個宇宙裡生存。」我在我過往生活中的選擇,做就出今天的我。不同時期的不同選擇是否做成不同的我,正如電影中,羅基是洛杉磯刑警,羅豫是通緝犯,另外的「他」可能是無惡不作的人、律師、同性戀者、偉人、或是平平無奇的人。
天主給人最珍貴的是「自由意志」,人的墮落是自由意志的選擇,人在天主的救恩計劃中,可以貢獻而又屬於自己的,亦是自由意志。亞巴郎選擇離開自己的故鄉,梅瑟選擇去面對法老王,瑪利亞選擇依從天主的安排,做就了我們今天這個宇宙。
電影最精彩部份是在結尾,我用了這個部份給我的慕道者總結整個慕道課程。
正如故事的英文簡介一開始便說─Everyone is capable of good and evil。結尾的情節當然離不開羅基與羅豫決戰,亦即「善」與「惡」大戰。事實是李連杰大戰李連杰,亦即人的內心挣扎。人在生命中有許多誘惑,在領洗後會有更多,人要警醒,就好像羅基感覺到危機的接近,又如經上所載「你們要當心,要醒寤,因為你們不知道那日期什麼時候來到。」(谷13:33)。在日常生活中,我們會面對很多不同價值觀的情況,正邪一時難以分辨,究竟那一個是羅基、那一個是羅豫?有兩位慕道者回應,當然要問理由。一說是靠直覺,一說是由他們的打鬥方式去分辨。對呀!正如我們的導師耶穌所吩咐的「我給你們一條新命令:你們該彼此相愛;如同我愛了你們,你們也該照樣彼此相愛。 如果你們之間彼此相親相愛,世人因此就可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。」(若13:34),所以可以由我們的行為去表達我們的基督徒身份。要表達我們的基督徒身份不一定要在大事情上,在我們日常生活中、一些鎖碎的事情上、一些毫不起眼的事件中亦可令其他人認出我們是基督的門徒。「好!善良忠信的僕人,你既在少許事上忠信,我必委派你管理許多大事:進入你主人的福樂罷!」(瑪25:21)。在最後一幕,要把羅豫送到宇宙監獄時,羅豫把自己和羅基掉包,險些兒奸計得逞,幸好在最後一刻,由羅基手指上結婚介指留下的痕跡確認出他的身份。
而最後的是所謂「萬民四末」的「天堂」與「地獄」,是羅基與羅豫被送到的地方。這裡賣個關子,故事結局已給說穿了,再把這個也說出來,恐怕大家沒有興趣看到結尾。只可以說,大家可以由這最後片段去觀摩「天堂」與「地獄」,希望大家捉到鹿識脫角吧。
金水
2008年2月22日(建立聖伯多祿宗座慶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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